第6章 她一定是喜歡自己

作品:《重生我想談個戀愛

    重回高中,林喆感覺身體新陳代謝又旺盛起來了。

    這還沒放學呢。

    自己的肚子已經開始跟自己抗議咕咕叫了。

    上輩子,在體制內工作,一天到晚沒聽過,各種紅頭文件,電話,報表,會議,材料....可能你也不知道在忙什麼,但是你就是覺得很忙。

    那時候飯不吃不喝,其實沒什麼感覺,身體已經麻木不仁了。

    當你對於生活沒有多少欲望和憧憬的時候,你的身體器官的感知,也是會隨之下降,猶如行屍走肉,然後不想吃飯。

    現在他們都是高三,屬於人生比較重要的階段,人胃口也好,有不少住在主城區的家長心疼自己的孩子,怕他們讀書太辛苦吃得不好,時不時送來各種美味佳肴進行投餵。

    自己的同桌陳建國就是其中之一,他媽一個星期會來兩到三次,順便把他那些髒衣服帶回去洗,照顧得十分的周全。

    陳建國平時趾高氣揚,但是個媽寶男,看到媽媽都會變身一個弱智兒童,會撒嬌撲在他媽懷裡裝可憐,表現出自己學習學得好累好辛苦的樣子。

    他裝得越可憐他的零花錢就越多。

    林喆看了都羨慕,記得自己好像小學以後,母親就再也沒有抱過自己了。

    好幾次林喆都想告訴她媽。

    你這個兒子一天到晚都在玩遊戲,根本不學習,你被騙了,不過現在想想,自己真是操碎心了,作為一個母親,其實自己兒子什麼鳥樣,她是最清楚不過的。

    終於下課,林喆剛收拾好桌面,剛想去找點吃的。

    「林喆,走吃飯去。」

    一個身高略矮,長相俊朗,但是髮際線稍微有點高的同學過來叫自己吃飯。

    林喆看著他,愣了一下。

    很快就記得眼前之人是自己的高三時期的舍友兼飯友黃杰同學了。

    上輩子的高三時期林喆大多數的時間都跟他一起吃飯,倒不是因為兩人臭味相投,而是因為大家一個宿舍上下鋪,家裡環境,消費水平也差不多,所以能吃到一塊。

    或許這就是物以類聚人以錢分吧。

    兩人吃飯一般到校門口一家叫做「膳和堂」的小餐館吃飯,一葷一素6~7塊,簡簡單單就應付了,來這家店吃飯,不是因為老闆娘風韻猶存,奶水充足。

    而是因為這家店的中間一個大大的電視,中午的話,一般都可以播放美職籃,也就是nba。

    那個時候,姚明正值巔峰,引領了國內籃球高速發展。

    姚麥帶領的火箭也是如日中天,打出了一波22連勝,很多人都因為姚明而成為麥迪和火箭的忠實粉絲,林喆那個時候就很頭鐵,喜歡孤膽英雄科比。

    當年看火箭打湖人的季後賽,可謂是轟動一時,這個「膳和堂」里外三層都是人,林喆記得那個時候真是非常的孤單,擠在一群火箭球迷里。

    每一次火箭的進球,自己都要被歡呼聲所淹沒,而科比的每次高難度進球都只能被大家噓,自己只能在心裡默喊牛逼,不然真的要被他們乾死。

    那是美職籃最好的年代也是籃球最激情的時候,至於後來的巨頭扎堆,體毛哨,雙後撤的出現,讓美職籃成了一個商業娛樂聯盟,就沒有任何的觀賞性了。

    對了。

    還是說說黃杰這個人吧,除了做事優柔寡斷,做人唯唯諾諾,其他還蠻好的。

    老實之中帶有一點憨,他這個人很悶,可是卻不騷,表面還是挺純潔的,跟他聊女生,問他喜歡誰,他都會微微臉紅,顧左右而言他或者就直接閉口不談。

    這個人平時也沒有太多的,除了學習,就是喜歡躺在床上用mp4看電子小說,林喆也不知道他看的哪方面什麼內容的小說,反正每天晚上都能熬到三更半夜,感覺不用睡覺的。

    他就睡林喆的上鋪,記得好幾次大半夜的,床突然抖得厲害,嚇得林喆以為是地震,倏地跳起來,定神以後才發現是他弄的,他只是若無其事地去了廁所。

    那個時候自己還一直都想不通為何會如此顫抖,直到自己也開始~嗯~現在想想,他大學以後突然一下就直接脫髮嚴重變成了地中海,然後相親一直被人嫌棄的源根,可能在這個時候就已深埋了。

    宿舍的人一說到他髮際線高的問題,他就說是遺傳的,一出生就這樣了,可是有一次開家長會,林喆明明看到他父親高大帥氣,頭髮茂盛,如果真的如他所說遺傳的,也不知道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林喆,今天考試考砸了,你竟然吃雞腿了?余老虎罵你少了啊。」打了菜的黃杰看到林喆碗裡的大雞腿,覺得有點意外,他倆一般平時都很節省,除非是考試考好。

    林喆啃了一口雞腿,對著他笑道:「為了慶祝我重生,你信不。」

    黃杰咳了一下,調侃道:「重生,我剛看了一本小說,說重生回來上高中的,不是不叫林喆,叫做陳著。」

    林喆知道他也不信自己重生,「黃杰,還是少看點那種小說,對身體不好。」

    黃杰臉色一下不太自然,似乎不知道為什麼被林喆看穿了,不過他還是露出不屑的表情:「我看的都是正經的小說,你們天天看的動作片才對身體不好吧。」

    林喆還是繼續建議:「早點睡,不然你的髮際線保不住的。」


    黃杰根本不以為然。

    吃完飯,林喆跟著黃杰回到408宿舍。

    一股臭襪子味撲鼻而來。

    林喆自己依稀記得自己是4號床,看到床上疊放整齊的被窩,自己都有點吃驚這是不是自己的床鋪。

    原來自己這麼愛乾淨。

    在學校,因為每天都有人檢查,不疊被子就會被扣分,一旦宿舍被扣分,余老虎就要發飆,所以大家都養成了這個好習慣,不過這個習慣沒有幾個人能帶出校門。

    宿舍共有8個人,床位是上下鋪的。

    中午其實沒多少時間,大家回來都看會書就抓緊時間休息了,

    林喆躺在自己的床位,沒有睡意,偷偷地認了一下宿舍的舍友。

    1號床~是走路吃飯睡覺,無時無刻都要帶了一個耳機的陳敏同學,每次你跟他說話,用手示意他摘下耳機,他會說:「你說就行了,我能聽到。」

    2號床是全宿舍學習最為刻苦生活最為規律的張飛鵬,他這個人跟一個機器人一樣的,什麼事情都要按照這個計劃來實施,一步都不能變。

    他的計劃就貼在他床頭,林喆看過,都覺得令人髮指。

    5:45起床;5:45~5:50刷牙洗臉;5:50~6:00吃早餐;6:00到6:30讀英語;6:30~7:00讀語文........23:00喝牛奶;23:30分上床睡覺。

    有一次他的牛奶喝完了,到了晚上23點沒有牛奶喝,他急得不行,非要借到一瓶牛奶喝了才肯睡覺,這種做事規律的人確實很可怕,高中時期他成績倒不算很好,但是大學畢業後混得還不錯的。

    3號床就是黃杰了,又在看小說了。

    4號床是林喆自己。

    5號床這個人林喆一看就頭皮發麻,這個人是宿舍里7人裡面最討厭的一個人了,他的名字叫做唐磊,長得人高馬大的,但是是一個小肚雞腸,又喜歡占便宜的人。

    宿舍每天都會安排一個人值日,大家都說好,值日的人,要清理垃圾簍的垃圾,還要幫大家打開水,可是每次一到他值日,就是不干,各種藉口推脫。

    而且林喆發現這個傢伙自己從來都不買洗髮露洗衣粉什麼的,每次都是蹭別人或者是偷用別人的,而且還從來都不還,有借有還這個詞似乎不存在他的腦海里。

    你說他因為家裡窮買不起就算了,根本就不是,他穿著體面,他還經常請女生吃飯,在女生的面前,他高談闊論,十分喜歡裝逼。

    6號床,這個人真沒啥印象了,而且他已經睡著了,打起很有節奏的呼嚕,看不到臉,也記不起名字了,以後慢慢再認識吧。

    7號床林喆也是一眼就認出來了,他名字很大眾,叫做張偉,偉哥復讀了兩年了,是宿舍年紀最大的,所以大家叫他:老野,老野這個人對生活非常的耐心,對自己的要求也是很精緻。

    他每天起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整齊自己的頭髮,他會用發泥,一根根地塑造自己的頭髮,每次別人動他的髮型,他都會非常著急喊一句:「頭可斷,頭髮不可亂。」

    8號床就是自己的那個同桌陳建國了,不過一般中午他都不回來,你也不知道他跑去哪裡了,極有可能是在網吧玩魔獸,也有可能泡妞去了。

    林喆躺在床上,腦海浮現各種同學的臉,突然曹寧那張白皙圓潤的臉涌了出來。

    她現在在幹嘛呢。

    會不會躲在被子裡面哭泣。

    一定是的。

    可能有人說,重生,還不好好讀書,上清華北大,改變命運。

    林喆完全沒有這個想法。

    上輩子自己已經盡力了,重生也不是變身,試問十年後讓你考高考,你會更好嗎?林喆不知道這個答案,但是也不想去想這個答案。

    林喆覺得不如把握當下,彌補一下遺憾,任性地談一個戀愛。

    那怕是那種只是牽牽小手,蹭蹭不進去的戀愛。

    從畢業十周年的種種行為來看,她一定是喜歡過自己的。

    當然了,林喆也想過要不要先搞點錢。

    搞錢當然不錯。

    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林喆看了不少的小說,重生者想要搞錢,無非就幾個辦法,利用前世的先知去賺錢,開淘寶店,搞網際網路公司,買比特幣,或者是炒股。

    但是這些東西,好像都不是自己這個高三學生能做的,自己也沒有任何的本金。

    還是先畢業再說吧。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dubiqu.com。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