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妙」不可言

作品:《終點又回到起點

    (四十一)

    2020年,對李妙來說,可謂是諸事不順啊!

    先是老公莫銘祺深夜在家看a片無端被抓,遂通過律師挽回一點經濟損失;接著老公找工作時被人打成半殘廢;而自己迫於生計出去找工作,與陳步仁老闆舊情復燃,結果在自己生日那天他送自己回來竟被撞破天的老公直接打死。自己有愧於老公,所以老公遷怒於自己的家暴她是可以理解的,被打的小便失禁也不還手。就在自己認命的關頭,老公踩尿摔倒讓自己的失去理智,從而將他一舉弄成了行屍走肉的植物人。

    不過,老公清醒前,除了這房子算是意外留給了自己作為遮蔽之所,還有一個大鐵盒子,他曾經叮囑自己無論如何也不用動的寶貝。當然,這玩意到底是黃金珠寶,還是欠款負債呢,李妙到現在也不沒碰也不願意碰,是尊重也是忌諱吧。

    現在一切總算「塵埃落定」了:自己也不用掂記誰,誰也不用掂記自己了;自己的後半輩子註定就只能擱家定時餵養死人一樣的老公了,這將是她每天的必修課,如此反覆,實際上也是上天給她的一種最無情的懲罰!

    日子就這麼平平淡淡地過著,以前買點東西總有老公一起拿著背著,現在什麼事都得自己一個人面對了,所以李妙每天象一隻孤雁一樣一個人從超市買點吃的喝的,然後一個人在家做好先餵了老公,然後才輪得上自己。不過,口袋裡的銀子也「坐吃山空」地漸少漸少了。

    可以說在伺候老公的近半年時間,李妙每天為一日三餐假裝忙碌著,心卻是麻木的。只有在夜靜人深的時候,自己生理的反應才導致出現一些難得的清醒。

    是啊,自己才31歲啊!如果是上天願意這麼懲罰自己,那自己也無知可說,畢竟自己是有責任的,也算是咎由自取吧。只不過,該走的人已經走了,該躺下的人也已經躺下來了,而自己每天也這麼吃喝地餵著,也算是一種折罪吧!難道這一輩子就這麼渾渾噩噩地算了?再說自己的生活費也也沒有著落嗎?

    就在李妙心有不甘的6月的某一天,突然看到自己微信的朋友圈裡有人分享了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知道自己的命運就有辦法轉運等等。

    讀罷這篇文章,李妙感覺作者的經歷與自己有幾份相似,而轉運無疑也是當前自己最期盼的結果,於是通過加好友後聯繫了分享文章的朋友。

    對方是個朱姓女人,年齡比自己長几歲,所以李妙親切地喊好為朱姐。

    朱姐的「顯身說法」讓李妙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和馬上請人幫自己轉運的衝動。更讓李妙驚喜的是,朱姐說最近有一個「大師」就這幾天要到hg來講課,到時候自己通知她。

    時間象永不停息的流水一樣,按照它的節奏一分一秒地流淌。因為是在期盼中的等待,哪怕只有兩、三天時間,李妙也倍感煎熬。

    一個星期天的上午,李妙終於收到朱姐的通知說,一個姓李的「大師」昨天已經到達hg市某區,今天開始在某地要講課了。

    李妙得此消息如獲至寶,她趕緊向朱姐打聽李「大師」授課的具體地點。

    按朱姐的指點,火急火燎的李妙當天上午十點鐘就找到了「李大師」的上課地點。這裡果然是人山人海啊,看來自己是走對了地方。

    「李大師」的從容淡定、儒雅的談吐以及對現場氣氛的恰到好處的拿捏,讓他贏得了台下烏央央的聽眾一遍又一遍熱烈而經久的掌聲。

    臨了「李大師」告訴學員們說自己是深圳某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文化公司」)的專家,精通數字學、姓名生肖學和五行學;風水學證明是科學的,而並非迷信,所以說人是靠運氣支撐的。一個人在運氣不佳時,可能通過及時轉運來改變這一切!而要想轉運就得改名,自己的公司有34名專家,根據想改名字的人的生辰八字和具體情況,能夠算出他們的新名字。

    「李大師」的一番極富煽動的激情演講,自然博得滿堂彩!所以講課結束後不少的聽眾「意猶未盡」地排隊來找他「碰運氣」。

    李妙也不例外,因為好不容易來一趟,遇到個這麼高深莫測的真人「李大師」,改運的大好機會就在眼前,豈容錯過?所以看著瞬間排起長龍一樣等著大師指點的隊伍,不僅默默地跟在後面沒有一點怨言,還自我安慰道:這麼多人都在等,說明等是值得的。

    在好不容易等到自己的排號後,李妙便迫不及待地將自己的個人情況對「李大師」一一如實相告。

    「李大師」閉了一下眼掐指一算,然後神神叨叨地告訴李妙說:

    「你的運氣一直不好,身體也不佳,最近幾年恐怕會更糟糕。如果把現在的名字改掉,並將自己的新名字告訴身邊人,再購買一些本公司的手錶、項鍊等轉運產品,我保證最多6個月,身體自然會好轉,命運和生活也都會有大幅度改善。」

    「李大師」一言既出,李妙突然就有點被強行要求消費的感覺,但看到現場不斷有人在用現金、微信、支付寶等方式三千、五千地打款,她又心動了。反正就改個名字吧,3000多塊錢還是交得起的,萬一有用呢?

    一通交錢和相互留下聯繫方式的操作後,李妙突然發現:自己眼前的烏央央的一大群人,也走得差不多了。

    二十多天後,李妙收到了文化公司總部美女打電話給自己送來的新名字。

    臨了,美女還笑著神秘地告訴李妙說:

    「你的身份從現在開始已從學員轉為我們文化公司的會員了,以後購買我們文化公司產品可以享受打折優惠;如果能推薦朋友到我們文化公司購買產品,這些人就會成為你的下線,他們的每一筆消費,你都會有提成的。」

    美女還補充說:

    「如果開一家這樣的加盟店,就可以自己招收學員了,需要授課時可以邀請公司總部的老師來店裡免費上課,為發展下線建立基地。」

    這不是變相地搞傳銷嗎?但好像與一般的傳銷又有所不同吧。至少它是實體的,它有自己的產品,再說風水學不是在一般的大學都開了課的嗎?!

    李妙內心矛盾著、猶豫著,最終架不住總部美女的花言巧語和高額利潤的誘惑,拿出了自己的私房錢中的4萬元,於2020年6月獲得了加盟店的資格。

    為了儘快賺錢回本,李妙竭力向周邊的親戚、朋友灌輸文化公司宣傳的內容,動員他們改名字、購買轉運產品。為此,她頭一次只身前往hg下轄縣級市等。

    功夫不負有心人。不到一個月,李妙在多個縣級城發展了差不多10個下線,而杜女士就是她發展的骨幹下線成員之一。

    2020年7月,李妙就是縣級市「踩點」時結識了杜女士,兩人一見如故相談甚歡,臨走前還互加了微信。

    杜女士回到家後,立即翻看李妙的朋友圈,馬上就看到其分享的關於知命改運的文章。杜女士想到自己和家人最近一直不太順,就立即發信息給李妙,表達了自己想學習的念頭,而李妙在電話里也當即一口答應了她。

    李妙知道這是個好機會,但是自己不行,於是聯繫了總部安排大師及時上課並把上課的具體時間告訴了杜女士。

    2020年8月,李妙與杜女士相約到hg市聽大師的課。

    課後,「大師」對杜女士的名字進行了詳細的分析,說得是道道是道,讓杜女士很是信服,於是她當即填寫了改名表格,按要求交了改名費。

    收到新名字後,杜女士畢竟是有點家底的,也為了全家人都好,所以她馬上又將自己的兒子、兒媳等一家五口人的名字都改了。

    遇到這麼個有實力的下家,李妙覺得讓她開個加盟店肯定好使。於是過了段時間,就藉口出差,再次出現在杜女士的家門口。

    杜女士自然是熱烈歡迎,倆人客套一會兒就扯到了改名字的事。

    談到高潮,李妙拋出讓杜女士直接開加盟店自己幹的事,既改了運,還能象總部一樣源源不斷地收起新學員或下家的錢。

    杜女士一聽有這好事,頗為心動。所以李妙基本上沒費多少口舌就說服了她,只是這回根據杜女士的實力,她按最高級別的加盟關係收了她9萬元,並且在杜女士家裡的電腦上現場為她成功註冊了。

    (四十二)

    李妙辦理好了杜女士的加盟手續,就回到hg市區了。她的心並不大,知道有這麼一個有實力的下家,自己的日常生活開支肯定是不愁了,也就行了。

    果不其然,為了儘快收回加盟費,杜女士逢人便宣傳文化公司及其轉運產品。

    杜女士在市級縣區的街道辦還是有一定號召力的。她多次借大媽大叔們一起跳廣場舞的機會,極力滲透並遊說改名換運的好處,很多中老年人紛紛相信了她,為自己和家人改名、購買轉運產品等,從而也給李妙帶來了不菲的收入。

    然而好景不長。

    2020年11月29日,一名外地男子向hg警方報案稱,自己的母親從某文化公司購買了20餘萬元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吊墜、手錶等物品。

    警方立即對該文化公司展開調查,馬上發現其操作行為涉嫌傳銷犯罪。

    2020年12月,警方將某文化公司實際負責人林某及公司高管吳某等人抓獲歸案,某文化公司的幕後指揮者陳某此前因涉嫌其他犯罪已被警方羈押。

    隨著案件偵查不斷深入,李妙、杜女士等16名涉案人員也先後到案。

    一看風向不對的李妙,頓時追悔莫及。好在她沒有「坐以待斃」,而是「懸崖勒馬」,對該公司「反戈一擊」並表現積極,不僅把自己的罪行如實招供,還通過自己的上下線,揪出了一大把人來。

    就這樣,警方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就徹底偵破了這個擁有9萬餘名會員,收取會員資金合計16億餘元的傳銷團伙。而總頭目陳某,就是那天給李妙講課的號稱「李大師」的男人,被當場抓獲,而提供線索的人正是李妙。

    據警方查實,陳某幾年前曾和林某等人一起合作開建築施工公司,由於不善經營,公司於2019年宣布倒閉,陳某本人也南下廣州闖蕩。

    2020年初,林某接到陳某的電話,說自己準備在廣州成立文化公司,主要業務是賣珠寶和人員培訓,邀請林某加入。林某到達廣州後,發現陳某還邀請了另外幾人擔任公司的高管,分別負責市場開發、課程培訓、公司網站運營等工作,陳某任公司董事長,其餘人任董事會成員。公司的運作模式分兩種:一種是培訓,收取培訓費,培訓的內容有姓名學、數字學、易經學、風水學等;另一種是銷售產品,主要有手錶、鑽戒、吊墜等。此外,公司還有一項重要業務是改名字。

    2020年8月,文化公司決定在全國設立100個分公司,隨後,又決定在各分公司下設加盟店,加入門檻是消費5萬元以上。

    在完成市場布局後,各地分公司和加盟店印製大量宣傳單,派員深入社區吸引中老年人前去聽課,並對聽課人員進行洗腦,誘導他們改名、購買轉運產品等。這些人一旦成功消費,公司就會以賺取提成為誘餌,鼓動他們全力發展自己的下線。在全國各地分公司、加盟店的宣傳下,文化公司的效益很快得到迅猛增長。湧現了一大批像李妙、杜女士這樣的消費者,最終轉變為文化公司的加盟者。

    警方調取該文化公司後台數據統計顯示,截至被查獲時,文化公司已在全國發展100餘家分公司、3000餘家加盟店,共發展會員9萬餘人,收取的會員資金達16億餘元。

    2021年11月,hg市區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對林某、吳某等4人提起公訴。

    hg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吳某等4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服務的方式獲得加入和發展下線的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及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後因需要調取新的證據,法院中止了本次審理。

    隨後,經hg市公安機關進一步補充偵查,並將結果報告了hg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hg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將林某、吳某等人的組織定性為傳銷犯罪,即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況輕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按情節嚴重的判處林某、吳某等人分別七年、六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萬、300萬。林某、吳某等人沒有上訴。

    另外hg人民法院考慮到李妙等人有立功表現,且李妙本人家庭情況特殊,在勒令其退回所獲全部髒款後,給予發免於刑事處罰的決定。

    (四十三)

    經歷了這場改名換運的風波,讓「戴罪立功」李妙僥倖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不過,這麼一折騰了,李妙身上的錢也浪的差不多了。生活的壓力,逼著她開始想在附近找一份工資低點但比較穩定的活兒,洗碗洗衣服做飯都行的那種,儘管自己出身名校華南師大本科。

    在百姓網的同城招聘欄中,一家酒店高薪的服務員崗位吸引了自己的注意。

    李妙通過網站上預留的qq號,幾經周折,才弄到發這條招聘信息的馬姓男人的電話號碼並約定在一家酒店見面聊聊。

    在介紹自己的過程中,李妙明顯感覺到馬某的眼睛一直在盯著自己的胸脯。

    臨了,馬某可能看到李妙沒有「反感」,更是「得寸進尺」地直接赤祼祼地提出他「潛規則」要求:「除非陪我睡一晚,否則連面試的機會都沒有。」

    李妙頭一次遇到這樣的角色,生性傲驕的她,在找個理由擺脫馬某的糾纏後,剛好看到不遠處hg電視台的用於報料而留下的王記者電話號碼,隨即打了過去。

    她要將這個人面獸心的馬某在媒體面前爆光,以免更多的女同胞上當受騙。

    王記者很快就趕了過來,但賊精賊精的馬某見勢不妙就偷偷地溜了。

    李妙馬上把自己的遭遇前前後後告訴了記者。

    李妙說自己正在求職,前不久她在百姓網上填寫了一份個人求職簡歷。

    沒想到不久就有個網名叫「新城商務」的男子加了她的qq。

    「他先是給我打電話,工作的事情在網上聊。他說那個酒店是市區政府投資辦的,是5星級,工資待遇很好。」李妙說,該男子自稱是市區新城商務酒店負責招聘的「人事主管」,名叫馬某。

    讓李妙不曾想到的是,雙方剛打了個招呼,馬某就直截了當地向李妙提出「潛規則」要求,要李妙從家出來陪他過一個晚上。

    李妙說,馬某的言行實在讓她感覺噁心。

    「他說如果你長得太差的話,我也不跟你潛規則。還說什麼先潛規則,然後再按照面試的流程走,否則面試的機會都不給我!」

    面對馬某如此荒唐的要求,李妙十分氣憤,當即拒絕了馬某。

    不過馬某仍「不依不饒」,開始以幫助其落實工作為由引誘,稱:酒店招聘的崗位要求並不高,只要願意犧牲一個晚上,他可以拍板定工作,樓層管理、行政助理的崗位隨你挑。

    王記者在媒體上對李妙的事情進行了及時報道,馬上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隨後在王記者的陪同下,李妙找到了新城商務酒店。

    不料,該酒店的人事部門主管卻是個女的,也不姓馬。

    酒店人事主管張女士在了解情況後,明確表示,他們酒店人事部是清一色的「娘子軍」,馬某這個名字她們更是第一次聽說。

    「這件事對我們酒店造成很不好的影響。我們有客戶打電話來說,你們這個酒店怎麼這樣子啊,招聘女孩子還要潛規則才能進來。我們都覺得受到了侮辱。」張女士表示,酒店方面已報警。

    而市區宣傳部門也表示,區政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經調查,酒店確實沒有馬某此人,懷疑是有人冒充酒店工作人員行騙。

    王記者果然有辦法,通過李妙留給他的手機號一番操作,就查出來馬某的真實身份:只是hg市某公司一名普通會計。他在網上散布這類高薪招聘的消息其實並不存在,就是他吸引找工作心切並加害於虛榮心比較強的女孩的誘餌。

    在王記者的積極推動下,市區警方也開始加入了「為民除害」的行列。但他們需要李妙的配合,也就是說,想讓李妙將馬某「釣」出來。

    李妙欣然接受了這一任務。

    她假裝自己經過考慮後,迫於生活壓力,願意接受馬某的「潛規則」,並與他約定了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8月16日下午,狡猾的馬某在數次更換了見面地點之後,最終將見面地點定在了hg市區黃金裝飾城附近。

    見到李妙之後,馬某馬上「原形畢露」,要將李妙帶到馬路對面的黃金裝飾城內,和她回家發生性關係。

    在旁守候多時的王記者和警方的兩個大蓋帽見時機成熟,立即將該男子當場控制。該男子被抓後,顯得非常慌張,馬上就交待了自己所做的一切。

    原來馬某是在百姓網上看到李妙的求職信息的,簡歷上qq號、手機號都有。他也承認自己不是新城商務的工作人員,而是冒充的。

    隨後,兩位大蓋帽將馬某迅速帶走。

    據警方調查,這名冒充酒店「人事主管」的男子姓楊,安徽人,目前在hg市一家公司從事會計工作。由於平時工作清閒,就喜歡通過上網搜尋一些女孩的招聘信息來「尋芳獵艷」。前幾天他在招聘網站百姓網上看到了李妙的信息,於是就通過網上留下的手機號以及qq號聯繫上了李妙。

    據警方介紹,楊某之前曾多次通過這種方法聯繫應聘的女孩,以提供工作的條件來要求與這些求職女孩發生性關係。

    楊某自稱共騙過5個女孩,但是都沒成功。

    目前,警方正對此事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作為hg喉舌的某媒體以及公眾人物王記者,為進一步深挖信息源頭以告誡廣大市民不要上當受騙。

    王記者在李妙發布信息的百姓網站看到,有些求職者的簡歷可以隨意點擊查看,其中部分網友,不僅留下了qq號、手機號,還上傳了照片和家庭住址。

    所以王記者通過hg某媒體在周末版的頭條上發表署名文章,提醒廣大應聘者,投簡歷求職時最好選擇只有用人單位可以查看簡歷的專業招聘網站,不要在網絡上隨意留下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等詳細的個人信息。

    (四十四)

    李妙在抓捕「害群之馬」的馬某案件中,由於及時通過媒體爆光並配合警方成功將其捉拿歸案。人們似乎忘記了之前她與莫銘祺的是是非非,一邊倒地通過媒體和現實生活中誇讚她的勇敢。

    但是,這兩天她的右眼皮卻一直在跳。

    按她的經驗,肯定又有什麼麻煩事來了!

    果然沒幾天,hg法院一張傳票通過郵政快遞送到了李妙手上。

    李妙拆開快遞一看,原來是老家有人把已經植物人的老公莫銘祺給告了:

    被告莫銘祺與原告梁某不是同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1998年3月,莫銘祺與梁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協議約定:梁某將自己的一處農村住房折價7萬元賣斷給莫銘祺。協議簽訂後,莫銘祺支付了購房款7萬元,梁某將上述房屋交付給莫銘祺使用。

    房屋買賣後,兩家再無交集。

    直到去年,案涉房屋所在村適逢舊村改造,莫銘祺作為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就包括案涉房屋在內的全部房屋及其他財產與所在街道辦事處簽訂了《房屋貨幣補償協議》,總計補償金額237萬元。

    關於這筆巨額賠償款的事,讓李妙想起了自己的老公莫銘祺曾叮囑自己說:再窮也不要動他盒子裡的那筆錢!原來這是他收到的房屋補償款啊,而他可能早就已經預測到這一筆款遲早是有爭議的喲。

    莫銘祺獲得大筆補償的消息傳出後,原房主梁某的繼承人認為案涉房屋系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據「房地一致」原則,農村宅基地不得向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或出售,城鎮居民及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亦不得向非本人所在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購買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並要求返還房屋。雙方因此引發爭議,梁某的繼承人遂一紙訴狀,將莫銘祺訴至法院。

    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現在老公都這樣了肯定不能出庭的。但老公的合法權益還是要捍衛啊,於是李妙向法院提出了代為出庭的請求。

    法院很快就核准了李妙的請求。

    公開審理的當日,李妙準時出現在被告席上。

    在原告一番陳詞後,作為被告人,李妙並沒有馬上進行辯解。因為自己這方面的知識確實知之甚少,而且國家關於農村的相關政策也在不斷地更新。

    法院審理認為,案涉房屋系農村房屋,莫銘祺不是梁某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雖案涉房屋已交付,並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但該房地產買賣契約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禁止規定仍應屬無效。根據《民法典》,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院認為,原被告因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並按各自過錯承擔相應責任。由於本案案涉房屋適逢舊村改造,依被告莫銘祺此前訂立的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包括案涉房屋在內的從梁某處轉讓所得全部財產被徵收,被告莫銘祺實際已經喪失了對案涉房屋等全部財產的支配權,客觀上已無法返還,故可依法按照對應拆遷補償款折價補償。

    此外,梁某明知案涉房屋無權處分,仍主動與莫銘祺訂立協議,其較莫銘祺有較大過錯,應承擔較多過錯責任。而作為案涉房屋初始擁有者的梁某,自願與莫銘祺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並交付了房屋,而且也收取了莫銘祺按約定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在此情況下,梁某又以協議無效為由主張房屋權利,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其更應對梁某所產生的信賴利益損失承擔主要責任。

    最終,法院結合本案實際,判決確認雙方的合同無效,梁某應返還梁某購房款,莫銘祺應返還梁某對應房屋補償款,由此給莫銘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梁某承擔90%的過錯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李妙雖然在法庭上一言不發,卻學到了關於宅基地相關的法律知識。至於法庭判決後,經濟上如何交割,她還得事後找法官請教一番。否則就成了「贏了官司,不知道要錢」的傻冒!

    (四十五)

    正當李妙將老家宅基地一案判決結果要弄明白的時候,突然又來了一單。

    一個六十多歲的村民老王,死在了自己老公莫銘祺老家房子邊上。

    死者老王當天推著三輪車沿街收破爛,路過鄰居莫銘祺家的房子的院子的圍牆時,看見牆根的地面上露出來一節鐵水管,想到「人無外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的道理,老王當即就決定要挖走這幾節水管,好賣幾個錢。

    老王東張西望觀察了半天,確認四周沒有村民後,就開始動手挖,他想神不知鬼不覺地挖完就走人。這幾根管有點粗,依他的判斷至少能賣一百塊以上,正好回家給老婆小孩加個餐什麼。

    老王想的挺美,所以一邊挖還一邊唱著時下流行的兒歌。

    就在這時,一位穿紅衣的村婦女主任張曉剛好路過。張主任對村裡的情況還是比較了解的,她知道這是老梁過戶給鄰村一個叫莫銘祺的房子院子圍牆,剛剛為拆遷賠償的事雙方打了一場官司呢。法院最終將房子判定交易無效,拆遷補償由莫銘祺還給老梁,而老梁則除了退回之前莫銘祺的購房款,還要酌情補償一部分莫銘祺的損失。這些流程實際還沒走完,老梁就著急在院子裡搞點施工;而莫銘祺本人躺在床上不能自理,什麼事都靠他城裡的媳婦李妙打理,並聽說李妙的經濟條件並不好,所以她哪裡有時間到鄉下來管這些破事啊?

    張主任覺得老王這麼挖,存在安全隱患,於是好心勸阻老王道:

    「別再挖了,王大哥,值不了幾個錢的。再挖圍牆就要塌了,砸到誰都不好。」

    可挖紅了眼的老王哪聽得進去?完全沉浸在偷水管的快樂中。

    沒過多久,便傳出來咣堂一聲連著一聲殺豬般的嚎叫。

    不用說是圍牆的牆體倒塌了。而根本來不及反應的老王,也被整板牆體重重砸在了下面!地面隨即掀起一陣強烈的灰浪,一時間根本看不到老王在哪。

    沒走多遠的張主任聽到聲音,知道壞事了!趕緊折返回來看個究竟。

    果然不出她所實,圍牆倒塌一片狼藉,卻沒看到老王的影子。

    張主任知道老王肯定被倒塌的圍牆掩埋了!

    人命關天,她趕緊打電話110報警和120急救。

    很快110警車和120急救車便先後趕到了事故現場。

    當警方與急救人員把老王挖出來以後,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

    警方還原事故過程,發現老王並不是被倒塌的牆體砸死的,法醫表示是死於溺亡。原來當時牆體倒塌時,老王成功抗住了第一輪打擊,但點背的是老王被砸的時候,恰巧被埋到了一處水坑裡,老王「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就這麼不可思議地被一小水坑活活淹死了。

    張主任告訴警方:自己路過時制止了老王,但他不聽。

    也不知道這算不算因果報應?老王這是「偷雞不成,反折了本」,就為了那一點值不了幾個錢的廢鐵一樣的水管,結果把自己的老命給搭上了!

    本來正常人的思維會覺得,自家老人偷別人東西,本身就不是什麼光彩事,人還死在別人家正在蓋的新房,就低調處理得了。

    可死者家屬可不這麼想。他們認為這人不能白走,於是直接將莫銘祺告上hg市人民法院的法庭,還一口咬定必須賠償六十九萬,少一個子都不行。

    得知消息的李妙當然不幹了,明明是老王偷挖水管額導致了這一切,自己純屬無辜受牽連,憑啥讓自己背鍋?再說房子法院已經送給了老梁家,只是經濟賬沒算清楚而已。而老梁家以為房子到手,在沒有經過莫銘祺的代理人李妙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在院子裡施工,造成安全隱患也是老梁家的事。

    第一次法庭過堂,老王家還請了律師,對自己的主張列出了許多法律證據;而李妙這一方,除了目擊證人正直的村婦女主任張主任外,並沒有聘請律師。

    法官知道其中肯定有此細節沒搞清楚,所以當庭並沒有宣布庭審結果。

    法院通過派員對現場進行細緻的實地調查和走訪,意外地找出另一個當事人老梁家的3點主要過錯:


    第一,要不是老梁家正在施工,光憑老王徒手挖土的力量,根本撼動不了整個牆體結構。

    第二,老梁家在施工過程中雖設了警示標識,但指示內容不夠明確。

    第三,老梁家施工現場缺乏專人看守,也得承擔部分責任。

    當然老王作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清楚挖水管有安全隱患,還執意去做,所以肯定得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最終法院責任劃定:

    責任莫銘祺(李妙)沒有任何責任;主要責任(70%)在老王自己,次要責任(30%)歸老梁家。

    最終,法院判罰老梁家賠償喪葬費等共15000元。

    老梁家著急行事,卻吃了暗虧;而老王家更是不服一審,隨即提起了上訴。

    二審在hg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進行。法官在審查了一審的事實經過和相關證據後,當庭宣布:維持原判。

    李妙這個不是當事人的當事人,再次僥倖地躲過了又一民事責任的波及。

    (四十六)

    都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李妙無緣無故地連吃老公莫銘祺老家的兩場官司,雖說沒有「大難」和「不死」這麼誇張,但最終均僥倖免責。是不是意味著,後面就有好事找上她了呢?

    李妙接連多次與「牢獄之災」擦肩而過,她真的轉運了嗎?

    會不會馬上轉運不知道,但是可以知道的是,她與老梁家的官司最終的結果是:自己把拆遷款原封不動地還給了老梁,而老梁家也象徵性地給了十萬塊作為李妙一方的經濟損失。

    通過上次庭審,不過李妙有幸認識了村婦女主任張主任。通過接觸,李妙知道張主任不僅熱心,還很正直。倆人的頻繁互動,不覺扯到李妙的個人問題上。

    「我認識一些法院的法官,之前我們村也有過類似你的案件,只不過是對象改了,女方是植物人,男方申請離婚,最後也離成了。只不過出於道德考慮,男方重新結婚後,還帶上了植物人前妻而已。」

    張主任的一番話,在年輕的李妙心裡激起了一陣浪花。離婚?再婚帶上前夫?怎麼這些問題自己之前想都沒想過呢?!

    看著身邊毫無知道卻曾經給自己帶來歡樂和幸福的男人,李妙經過幾番猶豫和掙扎後,最終還是鼓起了勇氣,向hg市區人民法院提交了離婚訴訟請求。

    沒想到,人民法院很快就核准了李妙離婚的請求。

    人民法院審理李妙離婚案件時指出:准予或不准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了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等14種情形,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一方成為植物人時,已經無行為能力和思想感情,已不能盡夫妻義務,如再維繫這種夫妻關係,對雙方均無益處,因此,植物人的配偶提出離婚是完全正當的。但是應當妥善安排好植物人的監護問題。

    就在李妙獲得離異的身份的當日,已經被她伺候一年多的老公成了前夫的莫銘祺突然無緣無故地自己從床上掉下來,然後便沒了呼吸。

    難道這是一種對李妙解脫的最好回復嗎?李妙沒想那麼多,在通知莫銘祺親房幾個親戚過來後,便把這個曾經給帶來過歡快也帶來過痛苦的男人火化了。

    從此,李妙的婚姻狀態一下子變成了離異狀態。

    憑她才30歲多一點又是高挑、漂亮、膚白、大長腿的,馬上就有不少鼻子靈的男人向她投過來追求的目光。因為通過老家這兩場官司,李妙有幸認識了熱情又有正氣感的村婦女主任張主任;而張主任得知李妙的處境後,熱心腸又上頭了,馬上就將自己已經離異一年多的親房侄子李猛介紹給了她。

    李妙很感激張主任對自己個人問題的關心,她也想給自己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所以這次相親的事情,她也非常重視,畢竟是選擇再來一次人生的機會。

    相親當日,因為在hg舉目無親,她特地邀請了自己之前通過找工作、打官司、跑菜場等認識的一些朋友來自己家中給自己把把關。

    這些朋友也夠仗義的,收到李妙的邀請,紛紛丟下手頭上的事,一個個都來了,加在一起差不多有十人之多。

    而李妙的相親對象,也就是張主任的侄子叫趙剛,38歲,單身離婚狀態,目前是一個事業有成的一家大型公司的中層管理者,小伙一表人才,對人彬彬有禮,打扮收拾地也非常幹練。

    紅娘張主任因公務在身,告訴李妙自己要晚點才到。而相親對象的趙剛準時敲開李妙的家門,讓整個相親會的氣氛變得更加溫馨。

    大家在李妙家中聊了一、兩個小時。

    經過這麼多過來人的朋友們的多次的聊天提問,趙剛都回答十分得體,而且表現從容,這讓在座的人包括了李妙在內都十分滿意。

    臨近中午了,趙剛提出讓大家一起吃個便飯,再深入聊聊後續的一些事情。

    一切似乎都在往「水到渠成」的方向發展,一個郎才女貌的婚配呼之欲出。而作為紅娘的張主任正好忙完了事也趕了過來,一起聚聚。

    結果就是這次聚餐,卻成了這次相親的「功敗垂成」的轉折點。

    聚餐開始前,因為包括李妙在內共有15人;而聚餐的地方,剛好只有兩間10位的包廂。於是李妙從中安排了2人和自己、趙剛、張主任共坐一桌,其他的10坐另外一個包廂的10桌。

    在上菜的過程中,李妙突然聽見有小孩子的哭聲。走到隔壁一桌一看,呵,這一桌竟然增加了不少的小孩,把個10人桌擠得滿滿的。

    李妙心想:反正沒有增加包廂,人多點不就是擠點的事麼?隨朋友們折騰去吧,所以就沒有在意地回到自己的包廂里。

    趙剛是個聰明人,也是個細心人,他見狀忙問李妙怎麼回事。

    李妙就把剛才看到的情況輕描淡寫地說了一下,這事就算這麼過去了。

    餐宴開始後,氣氛相當熱烈。李妙的包廂,在張主任的「推波助瀾」下,趙剛頻頻向李妙示好,並分別向桌上的每個人都敬了酒;而另一個包廂卻更是成了大人小孩隨意發揮的天堂。一時間「花開兩朵,各自芬芳」。

    整個餐宴過程中,一向眼光不低的李妙漸漸地流露出對趙剛欣賞的眼神,而趙剛也「投挑送李」地回應了李妙。

    這次相親聚會,應該說是非常圓滿非常成功的的。

    然而,聚餐接近了尾聲,當賬單被服務員端上來時,意外出現了。

    只見趙剛拿了賬單一看,臉色頓時一變。

    李妙在李剛不遠的地方,看著他好像隱隱有些不快。

    大約停頓了十幾秒鐘,趙剛突然放下了賬單,他站起身,向包廂里的人道歉說自己需要出去打個電話。

    李妙覺得肯定是賬單影響了趙剛。於是她伸手拿來賬單一看,結果嚇了一大跳,原來賬單總共49980元!

    李妙喊來服務員一問,才知道自己的包廂是輪流點的菜,並不是很貴,總的也就不到3000塊錢。但隔壁的包廂的朋友卻點了好多很貴的海鮮,以及一些很貴的白酒等。難怪總餐費都快5萬了,這也太嚇人了!

    李妙聽完服務員的解釋,心情十分複雜。隔壁的這些朋友也都是自己請來了,但是他們怎麼會這麼大手大腳呢?於是,沉著臉跟他們說:要不我們aa制吧。

    李妙的話還沒說完,就被一位朋友打斷。這位朋友理直氣壯地說:讓相親的男方付錢,這是規矩。怎麼能讓我們來幫你相親的人付錢?真是笑話!

    趙剛說出去打電話,結果等了半小時,也沒回來。

    李妙嘗試聯繫他,卻發現他的電話已關機;而見勢不妙的張主任也只得藉機灰溜溜走人了。

    朋友們開始變得焦慮,議論紛紛,說什麼的都有。原來對趙剛各種滿意的親朋友,也開始挑三揀四,說他的各種不是起來。

    事情總要解決,又拖了半個小時,實在是聯繫不到趙剛,李妙無奈只好地去找餐廳經理,她刷了自己的好幾張信用卡,才算結清了賬單。

    聚餐結束,大家一起回到了李妙的家裡,提起了這個餐費的事情,大家都憤憤不已;李妙也覺得很委屈,作為一個男人,趙剛怎麼就這麼突然消失了呢?

    李妙後續打了很多次電話給趙剛,就是沒有人接聽。

    李妙的朋友們吵了半天后,決定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讓趙剛這個中途逃跑的傢伙來付這筆錢。

    李妙覺得這樣做雖然有些過激,但在當時的情境下,也能理解他們的決定。

    這個鬧劇一樣的事情,就這麼發展了下去。不管結果怎麼樣,李妙與趙剛是不可能再有下文了。

    時隔一個多月後,這個鬧劇也基本接近了尾聲,hg人民法院審理了李妙的朋友提起的訴訟,但法院判決的結果並不如李妙朋友所願。

    法院認為,趙剛並沒有明確的承諾自己要付清這個聚餐的餐費;那麼這個聚餐就無法強制要求他來支付餐費,最後裁定他支付自己的部分餐費,判斷參與聚餐的人,各自支付自己的消費費用。

    法院最終駁回了李妙的朋友們要求他支付全部餐費的訴訟。

    這個結果在李妙的為數不多的朋友圈子和社區里引起了不小的震動,許多人開始議論紛紛,背後對李妙指指點點。

    李妙隆重的相親的事情,就這樣以一個近似鬧劇的結局結束了。

    李妙為此十分傷心。她本來十分期待的愛情沒有了,她的朋友們也因為這件事,加上要支付餐費,開始疏遠她了。

    由於很多朋友並不願意付錢,李妙也因此自己墊付了一大筆的費用。

    作為沒有經濟來源的的她,一下子生活也開始有點困難了。

    (四十七)

    在經歷了相親風波後,李妙閉門思過,一個多月沒有出門。要不是頭皮癢得厲害,她可能還會繼續堅持的。

    是啊,好久沒有認真洗頭了,得找個理髮店好好洗洗。

    李妙剛一出門就看見離自己家不遠處正好有一家新開張的理髮店,開張的花籃還擺在門口兩邊,而「10元洗頭」的廣告也十分醒目。

    就去這一家吧,又近又便宜。再說現在正好是正中午呢,理髮店的顧客肯定不會太多的。

    李妙換了身防曬服,就直奔這家理髮店。

    沒幾分鐘就到了。李妙推開門一看,呵,裡面真的沒人呀!不過,裝修倒是挺豪華的,造牆兩溜包金邊的鏡子和真皮椅,房子的盡頭是一排誇張的赤橙紅綠青藍紫七色柔軟的躺著洗頭的鋪位。

    看到李妙走進來,從一個鏡子後面馬上竄出來一個年輕人來。

    他笑容可掬,頭一句話竟是說:「哇塞,美女你好漂亮喲!」

    進門就誇讚客戶,是一般商家討好客戶的一貫手段,李妙以此並沒在意。

    不過,李妙也對得起年輕人的誇讚。要臉蛋有臉蛋,要身材有身材,只是這幾年經常被亂七八槽的事搞得自己形容有點憔悴而已。

    「美女,我是這家理髮店的老闆汪天祺。歡迎光臨,現在你就是本店的女王,這麼多位子隨便你挑,挑好後由我這個汪老闆親自為你服務。」汪老闆笑著邊說邊指理髮店的座位,然後還紳士般地彎了一下腰。

    本來店裡就只有自己一個來來消費,服務者也只有他汪老闆一個人,但李妙覺得眼前的這個年輕老闆嘴皮子誇張的說法,倒也生動有趣。

    這差不多就是自己的包場了,好久沒有享受這種女王的感覺了!

    李妙幾乎有點得意地環顧了四周,然後找一個背對門的位子一屁股坐了下來。

    「女王,你這是要理髮還是直接洗頭啊?」汪老闆見美女對他的做法並不反感,等她坐好後就故意借發問緊身地貼過來。

    「直接洗個頭吧!」李妙邊說邊刻意地躲避著汪老闆的「熱情」。

    「好吧,一頭秀髮剪了也挺可惜的。美女,你請再選鋪位吧。」汪老闆占了美女「肌膚之親」的便宜,發現她只是躲避一下而已,於是邊笑著推薦接下來的服務項目邊情不自禁地精蟲上腦了。

    等李妙把身體躺平,豐滿的胸脯一覽無餘。

    汪老闆再也按捺不住了,直接向李妙撲了過去。

    李妙被這突如其來的變化嚇了一大跳,她想起身卻被汪老闆整個人壓過來,而且他的力氣大的出奇;她想喊「救命」卻被汪老闆一隻手死死地捂住了嘴,一個字也喊不出來。

    就這樣,李妙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理髮店的年輕老闆強姦了!

    一臉滿足的汪老闆爬起來穿好褲子,笑著向李妙道歉:

    「美女,你太漂亮了!我實在是忍不住,不好意思啊。」

    李妙哪裡能夠接受一個陌生男子這麼玷污自己,她爬起來整理好自己的衣物,然後直接拔打了110報警。

    附近的民警接警後,問清情況後隨即將汪某拘留調查。

    本來這事就已經告一段落了,吃了虧的李妙在家坐等警方對汪某的判罰就行。

    但是,沒多久李妙卻收到許多陌生的電話,一接卻都是自稱汪某的家屬打過來的。他們說了一堆對不起李妙的話,目的卻只有一個,那就是讓李妙到警方卻撤銷立案,說自己是自願的;他們給李妙開出的好處費為 10萬。

    10萬?這可是李妙一年在hg都賺不到的錢啊!汪某家屬的「凌厲攻勢」迅速撕開了李妙的防線,她想著自己反正吃虧了,不如拿點錢補償,所以在猶豫幾個小時後就鬼迷心竅同意了。

    很快,就有一拔男男女女的人找到了李妙的家裡。他(她)們就是打電話給李妙的汪某的家屬,他(她)們來幹嗎?來把李妙約到hg市的一包廂內,教唆她如何作偽證的。任何案件都講究證據,特別是改口必須符合邏輯,相互不矛盾。

    一拔操作後,當晚汪某家屬為表誠意就直接給李妙先轉了4萬元,並告訴李妙說剩下的6萬等事成後再支付。

    李妙拿了錢後,第二天一早 8時許就找到辦案民警,並與之重新談話。

    李妙改口稱,自己和汪某是情人關係,是自願與汪某發生性關係;這次之所以報案,是因為小倆口在鬧矛盾賭氣的。

    但是辦案民警卻好像沒這麼好糊弄,前一天李妙口口聲聲說自己被強姦,汪某也承認自己強姦了她,而且也採集到了證據,今天怎麼就變自願了?

    所以民警當場就警告李妙「作假證是要判刑的」。

    李妙心裡防線瞬間崩潰,她馬上承認自己是受人誘惑,收了錢才改口的。

    一個星期後,hg法院的判罰結果出來了。

    汪某因犯強姦罪獲刑3年8個月!李妙因包庇罪獲刑6個月,因及時承認及家庭情況特殊,緩刑1年執行;而汪某的幾個前來李妙家誘導她做偽證的家屬都因犯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執行。

    (四十八)

    李妙的運氣確實太差了!正兒八經談朋友卻因餐費問題被人拉黑,自己還背負著一身的債務;在家門口洗個頭,居然被理髮店老闆給強姦了!

    這到底是自己的問題還是這個社會出了問題?

    痛定思痛。李妙開始反省自己,她覺得根源是自己不該對找男朋友心存幻想,所以只有斷了找男朋友的念頭,才不會搞出這麼多事了。而自己目前最要緊的事,就是要搞錢,只有搞到錢自己才最安心的。

    在一次社區某領導邀請的飯局上,李妙意外地認識了自稱是香港居民的王女士,正是這場飯局開啟李妙的噩夢般的生活。

    這是社區領導的飯局,王女士是某領導的朋友;而簡單地介紹後,李妙得知王女士的老家居然也是武漢的,跟自己娘家只是在不同區而已;而且王女士正好長李妙兩歲,所以李妙客氣地喊她王姐。

    他鄉如故人。李妙和王姐感到機緣巧合,相談甚歡。

    在整個飯局中,王姐無疑是最靚麗的妞。只見她著裝高雅合體,談吐不俗,並且很會活躍氣氛,處處表現的很有文化素養,展現出成功女士的成熟風采。

    這讓整天呆在家裡較少接觸社會的李妙眼前一亮,再加上對方香港居民和老鄉的雙重身份,李妙開始不僅羨慕王姐,還莫名其妙地產生了幾份好感和信任。

    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王姐借內地出差為由,隔三差五便邀請李妙喝茶、吃飯、逛街、聊天,而且每次都給李妙留下了好印象。

    是啊,這正是李妙在深圳享受的生活。而下嫁給莫銘祺來到hg市後,這熟悉的一切生活終於又失而復得了。所以,李妙打心眼裡感激王姐。

    時間一長,兩人便不知不覺地成為了無話不說的好朋友,並正式以姐妹相稱。王姐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對於她這麼一個有經驗的騙子而言,李妙的這種狀

    態算是她行騙的最佳時機。

    王姐並沒有一開始就找李妙借錢或勸其購買什麼東西,而是高調了吹噓自己自己成功的秘訣、掙錢的訣竅來。這也是李妙所感興趣的。

    通過王姐的「傳經送寶」,李妙才知道:原來王女士是福建一家金融公司的股東,每個月收入天價且很穩定。

    王姐看到李妙的一副崇拜的樣子,就笑著說:

    「咱們姐妹倆也認識這麼長時間了,有好事我會不想到你這個老鄉妹妹麼?如果你想像我一樣每天躺在家裡大把大把地賺錢,那就不妨象我一樣做投資。作為姐姐,我會手把手免費地教你的。」

    「想是想,只是妹妹我的本錢不多啊。」李妙猶豫著。

    「沒關係的,這年頭拚的是頭腦!有很多渠道可以搞到錢的,然後用錢賺錢,那就沒有什麼壓力了。只要路子對了,賺錢沒有這麼難。」王女士對李妙的擔心似乎早有準備,回答時也是信心十足,好像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

    都說:跟好人學好人,跟燕子學飛行!李妙感覺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很幸運遇到了王姐這個一個有錢卻願意幫助自己的人。

    就這樣,李妙在王姐的精心指導下開始了投資的嘗試。

    從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2月1日間,陸陸續續給王女士指定的公司賬戶累計轉了60多萬元,王女士按照每月2%的收益兌現承諾,每月的收益都是準時支付給李妙,這讓李妙很滿意。

    要問李妙怎麼會突然有這麼多錢來投資呢?原來經過經驗豐富的王姐一番「洗腦」,李妙先後在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郵政銀行、招商銀行等辦理了信用卡,然後利用預支功能貸款給王姐湊來了一大筆投資款。

    然而銀行的貸款是需要及時還的,否則會支付高額的利息甚至罰款。

    2023年春節前夕,還在做著發財夢的李妙突然收到中國銀行的還款通知單!如夢初醒的她,突然發現,2023年1月份王姐的利息頭一次沒有到位。

    李妙趕緊打電話給幾個月對自己呵護有加的姐姐,想問下是什麼情況。

    誰知平時一拔電話就通的王姐,卻半天沒接電話。

    一種不祥之感馬上襲上心頭。王姐不會是騙子吧?自己的錢可都是從銀行貸過來的喲!今天中國銀行的還款通知單發過來了,明天可能其他銀行的還款通知單也會一個接一個地發過來的,沒有錢還那後果將是怎樣的自己肯定無法承擔!

    其實王姐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大騙子!她是團伙犯罪成員的骨幹。

    王姐在幾筆銀行貸款全部到位後,就知道自己這個妹妹已被榨乾,沒有什麼油水了,只是仍然給了幾個月的利息,以穩定她的軍心。同時,也把自己的退路安排好,然後才露出了她的廬山真面目。

    這還得了?!李妙感覺自己的天要塌了!自己從幾家銀行貸出來的本金可是四十多萬啊!這麼大的窟窿讓自己還在為省點生活費犯愁的弱女子如何去補?!

    所以,走投無路的李妙選擇了向hg公安局報警。

    警方很快就受理了李妙的訴訟。同時告訴受害人李妙兩點:

    一是類似的金額詐騙案在hg已經有十多起了,李妙口中描述的王姐實際真名叫王招弟,一個hg黃坡的鄉下女人,但卻是流竄hg一帶的慣犯、共犯和主犯,許多起案件的矛盾直指這個善於偽裝精通人性、在不同區域上演不同版本「你想得到她的息,她想拿走你的本」悲劇的「害群之馬」。

    二是要做好錢找不回來的心理準備。因為這些犯罪團伙一旦得手後,就花天酒地地大肆揮霍,一般情況下等警方破案找到他(她)們的時候,被害人被騙的錢財基本上已經所剩無幾了。

    李妙聽罷,不覺天轉地旋地從座位上倒了下來。

    等她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正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原來是警方看到她昏死過去後,馬上安排警車把她送到醫院急救。

    李妙情緒穩定後,第二天就出院了。

    但是接下來的日子,她度日如年。因為如期而至的幾大銀行還款通知單,還是一張一張地一個不落地先後準確了寄到了她的住址。

    怎麼辦?能怎麼辦?只有一死了之了!

    但是怎麼死法才最體面又不痛苦呢?跳樓肯定是不行的,李妙想了幾天,最終鎖定了網上流行的無痛苦的「燒炭自殺」法。

    正當李妙頂著一家家銀行不斷加急的還款信息到市場購買炭火的時候,警方一個電話過了過來,也徹底把她死亡線上拉了回來。

    警方向李妙通報說:犯罪嫌疑人王招弟已於2023年1月10日在香港警方的配合下抓獲了。據她交待,由於李妙的錢是最後拿到的幾筆中的一筆,所以花銷不多,共損失了5萬多塊!

    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啊!李妙隨即將購買的炭火扔進了附近的垃圾桶。

    對於李妙而言,有這40萬元,至少可以先把銀行的本金的絕大部分還上了!

    而害李妙和其他人損失巨額財物的「罪魁禍首」王招弟,一審被hg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並最終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萬元。

    看來沒有了莫銘祺的李妙,確實有點不妙啊。

    經歷了一系列的官司和不利場面後,傷痕累累的李妙算是徹底清醒了:現在經濟大環境不好,男朋友不找了,發財的夢也不能再做了,自己只有老老實實地找份穩定的工作,才是正道。而自己除了找工作餬口,也有一些業餘愛好,比如英語一直是自己在大學的強項。或者直接做個英語家教,幫了別人家的小孩,也把自己的業餘愛好和找工作餬口有機地結合在了一起,豈不兩全齊美?!

    想到這些,李妙開始對自己幸福而又美好的未來充滿了希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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