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宋官爵制度
作品:《明宋》自西晉至南朝,或設丞相,或設司徒,廢置不一,但若要總攬朝政大權,必須加有「錄尚書事」的頭銜才行,否則只是贈官,並無實權。朝廷又有「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它們是為了尊崇士族望重之人的榮寵性虛銜。此外又有「位從公」。凡驃騎、車騎等將軍及光祿大夫等,若有「開府儀同三司」的頭銜,都屬於位從公。中書省的中書監---掌管草擬詔令、策劃國政
門下省----初名侍中寺,是宮內侍從官的辦事機構,掌出納帝命,相禮儀。與中書省共同管理國家事務,以此來限制中書省的權力。
尚書台---作為執行機構,總理政務
客曹----主管少數民族以及外國事
駕部---掌車輿、牛馬廄牧之事
屯田--主戶口墾田
度支---掌管全國財賦的統計和支調
祠部---掌祭祀之事
五兵---為「五兵尚書」的省稱。魏置,五兵指中兵、外兵、騎兵、別兵、都兵、左民---掌民事以及土木工程
天官冢宰--太宰的別稱。太宰原為掌管王家財務及宮內事務的官。成為六卿的首位,總管全國大事
地官司徒--相當於宰相,主管教化民眾和行政事務。
春官宗伯---六卿之一,主管宗廟以及王室祭祀等
夏官司馬---六卿之一,掌管全國軍政,軍賦
秋官司寇---六卿之一,主管刑獄
冬官司空---六卿之一,主管禮儀、德化、祭祀。
御史中尉---軍中執法權,監察武官。
治書侍御史---管理圖籍文書
黃沙獄治書侍御史----主管詔獄案件之審理及覆核廷尉所處理的案件,
殿中侍御史---糾察百官朝儀
符節御史---主符節事,遣使掌授節
地方官制
刺史---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別駕---刺史佐官,輔佐刺史管理地方事務,後來改稱長史
太守--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下屬。典簽---刺史府中掌機要的官
由低到高分別是:
內台書令史,外台書令史---佐理文書案牘的官吏
殿中監---領禁兵,掌殿中宿衛,管理皇帝生活事務,亦代宣詔旨,
詹事丞--置於太子東宮,管理詹事府內事務,掌文書,亦稱「太子詹事丞
公府掾、屬--為公府掾和公府屬的合稱。泛指諸公府中各曹的正副長官
太子洗馬---為太子詹事屬官,掌太子圖籍、經書,太子出行則前導威儀、
太子食官令--主太子宮飲食
尚書丞---掌錄文書期會
尚書郎---掌收發文書章奏庶務
治書侍御史---分領侍御史諸曹,監察、彈劾較高級官員,亦奉命出使,收捕犯官等
侍御史--受命御史中丞,接受公卿奏事,舉劾非法;有時受命執行辦案、鎮壓農民起義等任務奉車都尉--執掌皇帝車輿
騎都尉---掌管羽林騎
博士---掌古通今,傳授學問,培養人才
持節都督---代皇帝統領諸州軍事,兼任地方行政長官
領軍----領禁兵
護軍司馬---掌領兵征戰
從事中郎---或主吏,或分掌諸曹,或掌機密,或參謀議
廷尉正---可代表廷尉參加詔獄會審,或獨立決斷疑獄、平反冤案,參議案例律條
秘書丞---輔佐秘書令典尚書奏事
秘書郎---掌管文書機要
著作郎--掌國史及起居注的修撰
郎中令---掌宮廷戍衛,侍從皇帝左右,參與謀議
太子門大夫---掌遠近表箋
殿中將軍---掌典禁兵督守殿廷
司馬督---殿中司馬督簡稱,統領禁軍,負責宮殿內的宿衛
給事中----常侍皇帝左右,備顧問應對,每日上朝謁見,分平尚書奏事,負責實際政務,
散騎----為皇帝的侍從官,出入則騎從,在乘輿車旁
中書侍郎-----令承受、宣布皇帝旨意,由侍郎草擬成詔令,呈皇帝批准後頒下
謁者僕射-----掌大拜授及百官朝會班次,或奉命出使
虎賁中郎將---掌虎賁宿衛,戰時領兵征伐
羽林監---掌宿衛送從
積射將軍----領積射營
太子中庶子---太子侍從
太子家令----掌東宮刑獄、飲食、倉庫
率更令----掌庶子、舍人更值宿衛
光祿大夫---掌論議,在大夫中地位最為尊顯
太常卿----掌宗廟祭祀禮樂賓客車輿天文學校陵園等事
光祿卿----掌宮殿門戶及一部分宮廷供御事務
太僕卿---管理畜牧事務,政令仰承尚書省駕部曹
太子太傅----與太子少傅並稱太子二傅。掌保養、監護、輔翼太子,昭、宣以後兼掌教諭訓導
太子詹事----掌皇后和太子家事
太傅-為朝廷的輔佐大臣與帝王老師(輔弼官,帝王年幼或缺位時他們可以代為管理國家),掌管禮法的制定和頒行
太保--執掌朝政,開府辟僚屬,為宰相之任。南朝沿置,用作贈官,名義尊榮,無職掌,多用以安置元老勛舊大臣,
太宰--掌管國家的六種典籍,用來輔佐國王治理國家,
太尉--掌軍事
司徒--掌民事
司空--掌水土
大司馬--掌武事
大將軍--掌征伐
劉宋官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