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方焰先生,您真是個大好人!」

作品:《同時穿越:反派竟是我自己

    霍格沃茨特快列車已駛出倫敦,正沿著遍地牛羊的田野飛馳。

    目中無人的棕發少女,用自高自大的語氣和她那「淵博的知識儲備」,狠狠打擊了一番初次見面的兩名同齡男孩,讓純血家族的羅恩韋斯萊與救世主哈利波特感到十分不爽。

    而低情商的少女,卻沒有半分已經得罪人的自覺。

    正當她打算離開這節車廂,去其他地方幫助健忘少年尋找丟失的蟾蜍時,視線的餘光一瞥,腳下的步伐瞬間凝滯。

    ——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左手邊,一名五官精緻、黑髮黑瞳的乾淨少年,正捧著一本書,耐心地閱讀著。

    「在火車上也要讀書?」

    赫敏忽然生出了一種緊迫感,仿佛自己在學習方面,被對方比了下去:「卑鄙的學霸,這是不正當競爭!」

    出於攀比心態,她不爽地湊了過去,想要記下對方手中那本書籍的名字,打算等到有空了,自己也將這本書的內容全部背下來。

    主打一個不能比任何人差!

    黑髮少年卻是敏銳地抬起頭,與少女四目相對。

    他唇角上揚,勾勒出一抹極富親和力的笑容:「你好,美麗的姑娘,你也是霍格沃茨的新生嗎?」

    「我來自伍氏孤兒院。」

    「在入校之前,我是一名作家,喜歡閱讀,擅長寫書,依靠稿費維持生活開銷。」

    在這個車廂之中,與《哈利波特》世界的主角團三人組見面,並非巧合,而是方焰蓄謀已久的「偶遇」。

    聞言,赫敏眼睛一亮,認可道:「我也喜歡讀書,我叫赫敏·格蘭傑!你這么小,居然可以憑藉寫書賺稿費啦?」

    「或許,我們可以成為朋友!」

    仔細觀察了黑髮少年之後,她覺得,對方沒有自己最開始以為的那麼討厭。

    對方皮膚白皙,談吐得體,相貌俊美,乾淨整潔,優雅大方,博學強知。

    和99.99%的同齡人比較起來,都要強出太多倍了!

    聰穎又強勢的少女,自來熟地探出小腦袋,看向方焰捧在手中的書籍。

    幾行文字印入少女的眼帘——

    【上帝:「每次按下這個按鈕,世界上會有一個你不認識的人死去,但是你可以得到」】

    【嘭!嘭!嘭!嘭!】

    【少年瘋狂拍擊按鈕。】

    【上帝:「我還沒有說,你可以得到什麼。」】

    【古月方焰:「嗯?我還以為『讓一個不認識的人死去』本身就是獎勵了哈哈哈哈哈!抱歉啊,朋友,我這個人性子有些急躁,伱接著說。」】

    【上帝:「你這樣的人才,不去哥譚的阿卡姆瘋人院深造,有點可惜了。」】

    這段文字讓赫敏看的呼吸一滯。

    她像是被一把無形的大錘在腦袋上掄了一下似的,頭昏眼花,盛氣凌人的氣質,也驟然消散無蹤。

    棕發少女的眼眸之中,浮現出了善良和困惑的清澈:「書里這個叫『古月方焰』的人,一定是個大壞蛋,大反派吧?」

    少年笑著回應道:「不,他是主角,我想寫一個非主流的故事,你不覺得,從新穎視角展開的故事,會更加有趣麼?」

    赫敏:「有點道理,但是誒,還沒問你名字呢?」

    少年:「方焰,我的名字,是方焰。」

    赫敏被他整不會了,訥訥道:「你看起來是個好人,應該和書里的那個人只是恰好同名,對吧?」

    方焰笑吟吟地說道:「那是當然的了!現實中的我,是一個誠實善良、同理心極強的人。」

    「這一點是經過了科學檢測的——神秘東方古國的最前沿科學研究實驗成果表明,人類的同理心源自於催產素。而那些反人類的壞傢伙們,體內這種激素含量全都是極低的水平,甚至近乎為零!「

    「而我不同,我的體內,這項激素含量很高,所以,我方焰是一名同理心極強的、科學認證的大好人!」

    赫敏咯咯一笑:「你說話真有意思!」


    這個黑髮黑眼的男孩,貌似比自己還要博學一點?

    真厲害呀!

    鄰座的世界主角哈利波特與男二號羅恩,全程見證了兩人的對話之後,用一種近乎仰慕的眼神望向方焰。

    赫敏這種強勢、傲慢、自大、目中無人的傢伙,竟然被他三言兩語就「制服」了。

    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向他學習一下對付討厭精的秘訣!

    不過他倆也很清楚,赫敏這樣的反應,有很大因素,是看方焰顏值高。

    倘若方焰相貌不堪入目,赫敏早被嚇跑了,根本不會被他拉扯。

    看著主角團三人組的反應,方焰就知道,自己計劃的第一步,已經成功了。

    把赫敏當做切入點,原因很簡單——自己長得帥,談吐得體,是個頗具魅力的人。

    知道自己有魅力,何不利用起來?

    自從知道自己居住多年的伍氏孤兒院裡,曾經出過一個名叫湯姆·馬沃羅·里德爾的傢伙,方焰就意識到,自己穿越到了《哈利波特》的世界。

    隨後,他就開始了綢繆布局,嘗試著規劃自己的未來藍圖!

    經過自我暗示、情緒誘導與魔力爆發的三大階段性自我實驗之後,方焰成功覺醒了魔力,證明自己運氣不錯,並非毫無超凡天賦的麻瓜!(「麻瓜」指的沒有魔法才能的人)

    可惜

    經過長時間的自學和練習,他已經確認,自己的天賦只是正常人水平,終其一生,也只是在魔法部當傲羅的水平。(傲羅:魔法世界的「刑警」,專門打擊犯罪分子。)

    雖說傲羅的的確確是一份體面的工作,但上限太低,也就只能囿於「公務員」的身份,過完平平無奇的一輩子。

    方焰是個極有野心的人!

    好不容易從平平無奇的地球穿越到這個偉力可以歸於個人的世界,不登臨絕頂,成為至強,他是絕不甘心的!

    既然自己的天賦有限,那麼,就要超越自身,將作為穿越者的優勢發揮到淋漓盡致才好!

    極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先知先覺】!

    利用劇情之中的一切重要角色,可以謀取的利益,太大太多了!

    像尼可勒梅、鄧布利多、伏地魔這種暫時比較遙遠的人物,姑且不論,單看主角團三人組身上,方焰就有一萬種方法搞到好處,藉助他們的力量,突破自己作為「普通巫師」的天賦上限!

    魔法石!時光轉換器!隱形斗篷!

    老魔杖!復活石!福靈劑!

    眾多具備強大玄妙力量的魔法之物,方焰志在必得!

    正因如此,哈利波特、羅恩、赫敏等人,在他眼裡,根本就是一個個的人型移動寶庫。

    刷取好感,只是第一步!

    駕馭他們,讓這些重要的劇情角色為自己所用,為自身牟利,才是方焰的真實意圖!

    既然一人之力有限,那便讓整個魔法界,皆為我所用!

    方焰收攝思緒,友善地看向圓臉男孩,溫聲道:「你們是在尋找一隻寵物蟾蜍?」

    在這個世界,曾經有一則極為著名的預言——「有能力戰勝黑魔王的人走近了生在曾三次抵抗過他的人家,生於七月結束的時候黑魔王會把他標為自己的勁敵,但他將擁有黑魔王不知道的力量他們中間必有一個死在另一個手上,因為兩個人不能都活著。」

    二代黑魔王湯姆里德爾以為,這個預言指的是哈利波特,實際上,它適用於兩個巫師男孩——額頭上留著閃電疤痕的哈利,以及方焰面前的圓臉少年納威。

    原著劇情之中,納威毀了黑魔王最後一個魂器,哈利波特則擊殺了黑魔王的本體。

    不論伏地魔的諸多操作在方焰看來有多麼迷惑、有多麼的純潔可愛,至少,將他的魂器作為戰績,足以證明納威的潛力、才能與價值。

    聽到方焰的話,納威漲紅著臉,猛猛點頭:「嗯!嗯!」

    方焰笑了笑,抽出魔杖,輕輕揮動:「accio——蟾蜍飛來!」

    咻!

    一隻醜醜的蟾蜍凌空飛來,落入圓臉少年手中。

    「感謝上帝!」納威伸出雙臂,欣喜若狂地喊道:「非常感謝,方焰先生,您真是個大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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