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砍手案隱藏着秘密

作品:《利刃交鋒

    2023年9月1日,巴諾市賓縣。

    午夜十二點十三分。

    一條幽靜的縣郊小路上,兩邊鬱鬱蔥蔥的甘蔗田聞起來有陣陣清香。

    喝得爛醉的劉春拉扯著一個身穿紅色長裙,腳穿細跟高跟鞋的妖艷女人。

    「親一口,就親一口,別的什麼都不干。」劉春醉得厲害,舌頭打直。

    女人矯揉造作的半推半就:「討厭!」

    劉春笑著,一把將女人拉進旁邊的甘蔗地,很快,便傳來粗重的喘息聲和嬌柔的呢喃。

    月光下的甘蔗田旁邊,在兩人沒有注意到的地方,正立著一個筆挺清瘦的身影,他的背影看上去充滿了怒氣,月光將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倒映著他手中的一把鐮刀,鋒利而尖銳。

    他穿著不太合身的運動裝,上面打著補丁,腿上都是已經晾乾了的泥土的痕跡,他的腳上,穿著一雙綠色的膠鞋,褲腿挽著,能看到精壯的小腿肌肉。

    他的眼直直地望著晃動的甘蔗田,透過月光,不遠處兩人白皙的皮肉映入眼帘,他思索一瞬,像是在下定決心,很快,便大踏步地朝著甘蔗田走去。

    「誰?誰啊?!」這是劉春的聲音,「你個小兔崽子,想幹什麼!」

    女人尖叫的聲音同時響起:「救命啊!殺人啦!」

    只聽一聲嘶吼,血水濺灑在還沒有長成的綠色甘蔗上,紅色的,滾落而下,滲透進泥土裡......

    第二天一早,賓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在縣郊發現了一名被砍斷雙手的男人,不知死活。

    警方接到電話,立刻派人前往現場,到現場的時候,卻發現聞訊而來的周邊居民早已將犯罪現場圍了個水泄不通。

    警察例行公事的清場,五十餘歲的老刑警鄭毅穿過人群,上前探查受害者,發現人還有氣,對跟在身後的便衣說道:「還活著,叫救護車!」

    現場的居民本以為看到了屍體,這會子聽到這人還活著,有人激動,也有人顯得有些喪氣。

    一身便裝的韓延宇推開圍觀群眾,他乾淨的短髮,配著白皙俊朗的面容,看上去有些不太像公職人員。

    跟在他身邊的檢察官助理先上前,向兩名守在警戒線外的警察表達來意,但警察卻並沒有準備讓韓延宇和他的助理進去的意思。

    韓延宇沒有說話,從兜里掏出自己的檢察官證件。

    兩名警察看到證件上韓延宇的名字,對視一眼,臉上寫著無奈:「怎麼又是他......」

    雖然說著話,但兩人依然沒有讓開的意思,反而將入口擋得更加嚴實。

    韓延宇笑笑,他知道自己在警察局的名聲,也不責怪兩人不放行,抬眼,便看到老民警鄭毅和他的徒弟張志遠在裡面。

    遠遠地,張志遠從甘蔗地里走出來,看上去二十六七歲模樣,也穿著便裝,能很明顯地看出,張志遠家庭富裕,一身簡單的便裝,從上到下卻都是名牌,但他一點都不在乎穿著這些名牌進入犯罪現場的淤泥里。

    「老張!」韓延宇滿臉溫和的笑容,站在警戒線外叫張志遠。

    所謂老張,不過是韓延宇經常叫張志遠的稱呼罷了,張志遠的年紀和資歷,在警局裡,別說是老張,就連張警官這個稱呼,都沒資格。

    張志遠走到鄭毅身邊,聽到這句老張,他還沒抬頭,眉峰已經緊鎖,一臉崩潰看到警戒線外的韓延宇正笑得「單純」,還一副溫順模樣跟他擺手,他卻像是看到活閻王一樣,快速低頭,嘆氣,手指用力抓著自己的頭髮,跟身邊的老警察鄭毅說了些什麼。

    鄭毅回身,看到韓延宇,臉上露出看小輩一般的笑容,隨後對守著警戒線的兩名警察喊道:「讓他們進來。」

    兩名警察放行。

    張志遠過來接韓延宇,臉上都是刻意擠出來的虛偽笑容:「韓大檢察官怎麼來了?消息夠靈通的啊。」

    沒想到,韓延宇絲毫沒有了剛才乖巧的模樣,他直接將視線從張志遠身上挪開,徑直朝受害人走去。

    張志遠想要阻止韓延宇的動作,被鄭毅攔下,並對張志遠搖搖頭。

    張志遠撇著嘴,口中還是不饒人:「韓延宇,你是檢察官,又不是警察,總是在第一時間摻和到案子裡,你這樣讓我們做警察的很難辦啊。」


    韓延宇看著受害人的傷口,一邊從自己的檢察官助理手中接過手套,一邊更靠近受害人,口中卻在回答張志遠的問題:「大案要案提前介入原則,還要我教你?」

    張志遠覺得好笑:「這種案子,就算大案要案了?在韓大檢察官的眼裡,還真是沒有小案子。」

    韓延宇輕輕一笑,蠻不在乎地說道:「希望你過幾天來送資料的時候,跟我說話的態度也會是現在這樣,才算你真本事。」韓延宇抬頭,望著張志遠,「或者,你最好祈禱這個案子到檢察院的時候,沒有輪到我手上。」

    張志遠不服氣,還要嗆口,鄭毅上前笑笑:「延宇,不如等兩天,我們儘快收集好證據,找到嫌疑人後,就讓張志遠一併給你送過去?」

    韓延宇看完了受害人,起身,脫下手套,遞給跟在身邊的檢察官助理。

    這時的檢察官助理已經胃裡翻騰地幾乎要衝出現場。

    張志遠撇撇嘴:「果然是不常來現場的,不知道我們一線刑警辛苦。」

    韓延宇抬眼看著張志遠,白了他一眼,再看向鄭毅的時候,一臉謙和:「鄭老師,打擾了。」

    鄭毅望著韓延宇,神色中似乎有些難以言喻不可明說的東西,他收回視線,問張志遠:「周圍都調查過了?」

    張志遠見師父問話,很快調整好思路:「師父,這段路上沒有監控,案發時間大概是在午夜十一點到一點鐘左右,加上案發地點在郊縣,所以,有人證的可能性不太大,傷者雖然沒有受到致命傷害,但傷口在甘蔗田裡經過一夜浸泡,也很容易發炎感染,造成死亡,所以我推斷,兇手可能是一個缺乏醫學常識,且文化程度較低的年輕男人。」

    一旁的韓延宇不再說話,只是靜靜地聽著張志遠的話。畢竟在這個階段,韓延宇參與進來確實有些違規。

    檢察官跟警察最大的區別就是,警察通過犯罪現場及人證物證,推論出犯罪嫌疑人,最終鎖定人犯,移交檢察院。而檢察官所做的,應該是在已知嫌疑人,且收到警方送來的證據後,再反向推論的過程,檢察官是應該打明牌的。

    但韓延宇之所以總喜歡提前來到現場,是因為他一直覺得,警察送來的相關資料,總是不夠鮮明,只有自己親眼看過現場,才能更好地體會到受害人受傷時的感受與恐懼。

    有些感官才能領悟出的細微末節,文件材料是做不到的。

    眾人背後不遠處,檢察官助理強忍著噁心,向韓延宇說道:「韓檢,我.....要不,我還是先在外面等您吧。」

    說著話,檢察官助理一陣乾嘔。

    不等韓延宇回答,檢察官助理已經衝出人群,跑遠。

    鄭毅偏頭,思索一瞬:「說說看,為什麼是男人?」

    張志遠見鄭毅問話,高興地笑了笑:「從傷口的切割角度看,應該是一刀砍斷,這個受害人雖然身形不高,但看樣子也是長期進行體力勞動的,卻沒有一絲反抗痕跡,說明對方的力氣肯定要大過受害人,所以......」

    張志遠話還沒說完,背後又有人叫鄭毅:「鄭隊,發現物證!」

    韓延宇聽到,讓開兩步,令鄭毅和張志遠能更清楚地看到同事送來的證物,也確保自己能看到第一時間在現場發現的證物。

    證物科的工作人員將一個酒紅色的女士內褲,小心翼翼地裝進證物袋裡,拿到三人面前......

    鄭毅微微一皺眉,偏頭看向張志遠:「現在怎麼說?」

    張志遠伸手撓了撓頭,半晌沒有回答。

    鄭毅再看向較遠一點的韓延宇:「延宇,你覺得呢?」

    韓延宇的視線盯著證物科工作人員手中的物證:「現場留下的物證,不一定與犯罪嫌疑人有關,有一種可能,物證或許是人證留下的。」他抬眼看向張志遠,恢復了小綿羊一樣的笑容,「我相信張警官的判斷。」

    鄭毅笑著點點頭,對證物科的工作人員說道:「儘快出報告,方便鎖定目標。」

    韓延宇查看現場情況已經差不多,便上前對鄭毅點頭行禮:「鄭老師,打擾了,我先回檢察院。」

    鄭毅對韓延宇擺擺手,示意他可以離開。

    韓延宇離開前,也沒有再看張志遠一眼。

    韓延宇身後的檢察官助理,還在因為胃裡的翻江倒海而沒有精神,恍惚間,見韓延宇離開,慌忙跟上去。

    張志遠看著韓延宇的背影,抬手做打他的動作,小聲說道:「真以為自己......」

    話音未落,韓延宇突然轉頭,一副自己背後也長了眼睛的模樣,指了指張志遠:「記得儘快把資料送到我辦公室來,張警官!」最後這個稱呼,韓延宇故意說得很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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